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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招标文件不可指向特定测试机构

    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单位: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7-17 阅读量:0
5月30日,财政部发布1936号政府采购处理意见,涉及项目为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在线存储采购项目,预算 500 万元。
本项目去年9月开标, 北京英信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153万。之后相关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不合规,进行了质疑与投诉。
投诉重点在检测环节,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或产品厂商)需到可独立出具测试报告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投标产品的系统测试,并获取测试报告,同时规定了满足上述要求的测试机构有: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多家测试机构。
其次是证书要求,项目要求对有.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ISO22301; 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资质(一级)认证; 测量管理体系 GB/T19022/ISO 10012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TL9000); 的供应商加分,每提供一项证书得 1 分,共计 4 分。投诉人认为这不合理。
对于政府采购中检测机构的问题,财政部国库司曾经对于此问题有过回答,检测要求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不鼓励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免增加供应商的投标成本。但是,对于一些采购特定产品确需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采购人可以在采购文件中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即可,一般不宜指定特定的认证(检测)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本次财政部判定,投诉成立,但是对于证书的要求,却认为是和履约有直接关系,因此是合理的。
财政部还是判定采购非法(项目已经执行)。
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九百三十六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GX220379

二、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在线存储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鹍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瀛海镇南海家园五里4号楼1层128室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当事人: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编制指向特定测试机构。2.招标文件关于设备厂商具有管理、服务体系认证证书的评分设置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确认采购活动违法。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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