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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需要走政府采购程序吗?

    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单位: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16 阅读量:0

我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计划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20余人,财政预算安排230万元,其中给劳务派遣公司的代理费用2.5万元左右,其他220余万元全部是发放用工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保,且用工人员的工资需要根据考核绩效情况不能事前确定金额进行发放,请问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经费220万元是否需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答:政府采购不得采购劳务派遣服务。采购人如需采购有关服务,应当细化采购需求,采购具有明确服务内容、定价规则、服务要求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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