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在政府采购项目分包采购中,供应商只参加了包1,没有参加包2,供应商认为包2的采购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请问:该供应商是否具有对包2的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投诉的利害关系?
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供应商须已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未参加包2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具备对包2采购结果进行质疑投诉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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