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投标企业,已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多年。虽然国家为了我们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改善营商环境,为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但我们投标企业越发觉得投标成本越来越高。有些项目明明可以单一来源的项目(理由很充分),非要2次公开招标后才可以单一来源。我们要投3次标才能执行项目,时间成本,人力物力成本都相当高。我想咨询一下,单一来源项目这样操作有依据吗?
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项目,可以依法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项目,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可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直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