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九百九十六号)显示:招标文件中对项目经理和测试团队成员限定学历以及社保缴纳证明,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什么不能对主要管理人员设置学历要求?请问招标文件中对人员设置为“大专或以上学历”可以吗?
答:评审因素要准确反映采购人的需求重点,围绕与报价相关的技术或服务指标进行设定。来信所述项目中,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为“服务团队测试人员能力”,相关工作能力的考察应主要体现在工作经验方面,是否具有全日制的研究生、本科或大专学历并不能直接体现工作能力。同时,相关人员是否连续几个月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保,既与工作稳定性无必然联系,也变相对供应商的成立年限作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