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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中标人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本人详细得分,可以吗?

    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单位: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2-14 阅读量:0

中标结果公布后,未中标人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本人的详细得分,可以吗?


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九条第五款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上述规定并未要求必须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详细得分,因此,只需要告知其总得分和排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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