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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告:采购人员未依法回避被罚款2000元

    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单位: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2-20 阅读量:0

财政部近日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一百七十二号),在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管部门发现采购人员未依法回避,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一百七十二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粟云霞

地  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401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南宁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JTZ[2023]1100402)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采购人员粟云霞未依法回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粟云霞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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