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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0元,会废标吗?

    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单位: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1-17 阅读量:0

“0元中标”并不算啥新鲜事。早年前腾讯1分钱中标厦门政务云就引起了很大反响,不管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反正在当时广告效应满分。

而没过几个月中国电信就用0元力压了中国移动的1分钱,拿下了连云港市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建设服务项目,“0元中标”就上位成了最吸睛的操作。

那么问题来了,0元中标到底违不违规?特别像政务云这样的项目,首先结算方式灵活性高,再者现在不赚钱不代表以后不赚钱,毕竟云服务项目如果更换供应商,成本颇高,所以这能叫无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明确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0元报价是一种无偿取得行为,没有体现对价关系,属于赠与行为,与上述法律规定“有偿取得”供应商服务是相悖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的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所以0元中标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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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投标的法律风险及法律依据


01
政府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02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03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 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04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0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应当否决其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06
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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