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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提供虚假材料,为什么有的供应商处罚轻,有的处罚重?

    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单位: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1-31 阅读量:0

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企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时,处罚结果却各有不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处罚方式,包含: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禁止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这三项处罚在适用时是并用关系还是依据违法行为的轻重择一选择即可?什么情形下可以只罚款?


答: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由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及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证据材料和有关篡改、伪造或变造事实以及行为的目的性、危害后果等进行相应的处罚。如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监管部门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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