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军队采购:两个供应商的法人住址一致 被判定为围串标

    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单位: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6-07 阅读量:0
5月29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八条供应商知情告知书,裁决了20家供应商,处以三年禁止供应商参与军队采购的处罚,这些供应商无一例外的是参与围串标活动。

那么,军队采购如何识别围串标行动呢?主要是三个方面,首先是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在某部文化墙和荣誉墙的采购项目中,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单价有90.48%雷同,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前9项综合单价完全一致。
军队采购部门参考《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2019年修订)第四十条第四点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三十七条第四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之规定,认定2家供应商对接串通,围标串标。
除了报价雷同之外,投标文件中出现相同错误也是围串标的标志,在一个车辆维护项目中,两家供应商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有16处错误,而错情一致,属于涉嫌围标串标。
其次是投标文件的制作人相同,在2021年副食品协议供货商入围采购项目中,三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由同一个人制作的,因此被判定为围串标。
第三是不同供应商有相同的法人、股东,在2020年的一次体育器材采购中,竞标供应商之一南宁市鑫宁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杜建国)是广西鑫之浩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的股东;
而另外两个供应商广西鑫之浩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黎苗苗)与另一投标方广西奔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许璐)身份证地址信息一致。
因此三家供应商都被判定围串标。

图片


上一篇:明明可以中标,你却投标无效?一文读懂你和明明的区别!

下一篇:财政部:这4种人不可以作为评审专家!


Copyright©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湖北国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27-87295188 ICP备案/许可证号: 鄂ICP备20230036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