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KX2023-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2023年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远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南燕中街417-475号202铺之802房(仅限办公)
被投诉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沿江一路三号
当事人:广东坤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清远市新城西E四十五号区(王论、余树连综合楼)自编301(仅限办公)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