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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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国家发改委集中答复招投标行业12个疑难问题!

国家发改委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对招标投标行业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并且答复内容非常详细,涉及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的诸多疑难问题,小编对问题进行了整理,供相关从业者参考。一、工程总承包如何确定依法必招范围?Q按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招标项目一般分为服务(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评估等)、施工和物资材料三大类,其招标限额分别为100万、400万和200万。请问工程总承包(即EPC,包括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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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财政部发文!规范最低评标价法的适用范围

8月1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财政部将规范最低评标价法适用范围》,其中明确,财政部将完善政府采购交易制度,规范最低评标(审)价法的适用范围,授权评标委员会拒绝不合理低价,遏制恶性低价竞争。6月21日,财政部公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649号建议的答复》(财库函〔2023〕6号),对于“最低价中标导致产品质量和安全难以保障”的问题,财政部明确,根本原因在于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清晰,供应商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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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警惕!10个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公布的违规案例

近年来,财政部发布上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这些公告解答了众多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的各种疑问,对后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指导性意义,本次,我们选取了12个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学习。01信息公告第687号:“自杀式”投诉不涉及投诉人自己权利的损害。本案例中,投诉人投诉自己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本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财政部认定,投诉人主张自己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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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招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由谁来做?

01—招标方式的资格审查主体对于采用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资格审查(包括资格预审)的主体是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选择邀请招标方式采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产生符合资格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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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法律没要求公布综合评分明细得分,代理机构可以公布吗?

代理机构告知了未中标投标人综合总得分和排序,未中标还想知道自己的各项评分明细情况,代理机构是否可以告知,或未中标投标人是否有权得知?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代理机构可以告知其各项评分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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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图书采购明确图书出版社,是否属于限定“品牌”?

1.问:政府采购项目,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图书采购项目,明确采购图书的名称、出版社,出版社属不属于限定“品牌”?财政部国库司答复:图书属于特殊采购标的,可以在明确图书名称、出版社的前提下,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图书代理商。因此,不属于限定“品牌”。2.问:图书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是小微企业,图书的出版社是事业单位,能享受价格扣除吗?财政部国库司答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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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要求供应商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一般是多长时间?

“低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评审时,要求供应商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般规定是多长时间?30分钟可以吗?答:留言所述情形,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未对现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时间作明确要求,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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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高手进阶 | 投标文件封装(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标准(建议收藏)

标书的排版和装订相当于标书的门面,门面功夫做的不到位,装订不美观,排版不协调,就完全丧失了继续阅读的欲望。第一印象分不及格,想要中标就难了,那么如何才能做出高逼格的投标书呢?一、标书页面排版要求1、页边距:左、右边距为2.5cm,上边距为2.6cm,下边距为2.2cm。2、页眉:企业LOGO和文字内容加下划线,图片格式为嵌入式,距离2cm,小五号字体,1.5倍行间距。3、页脚:距离1.5cm,小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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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招标投标过程常见的20个问答

●1、中标公告发出后发现第一名为无效投标时,招标人应如何处理?答:由投标人依据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招投标法重新进行招标。●2、中标通知书的发送对象是谁、效力如何?答: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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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财政部: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也应通过资格审查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1889号政府采购处理意见,涉及项目为“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消防救援大队礼州镇一级乡镇模块化消防站及安装部分项目”。该项目预算395万元,去年12月13日开标中标金额376.65万元,但是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之一的贵州蔚蓝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结果不服进行了投诉,在评标中他因为没有出示中小企业证明函而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该公司认为自己应该通过审查。但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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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因评标时长仅167分钟,2.5亿大项目被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月2日,某市财政局发布了一则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某项目因评标时间偏短,被财政部门判定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究竟发生了什么?01.项目背景该项目是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采购项目,某公司以212000000元中标。02.基本情况投诉人却认为该项目规模极大,预算达2.4719亿元,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标有视频述标和方案评分,但技术标评标过程仅167分钟,期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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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评审专家必须都到齐后,才能开始评标工作吗?

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突发疾病,代理机构该怎么办?评审专家在签字前擅自离开应该如何处理?采购学园,懂政府采购实务的“学院派”。打开这本立体书了解评审专家相关的9个问题。1.问:评审专家必须都到齐后,才能开始评标工作吗?答:是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符合法定要求才能开始评标。因此,评审专家缺席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不符合法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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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最全整理】一文掌握“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的区别?

在不熟悉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情况下,我们经常将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混为一谈。政府采购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这表明《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既密切联系又互相区别,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两者之间的区别和适用范围,一起来涨知识吧!《招标投标法》是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的用于指导招标投标活动的程序法,《政府采购法》是2003年全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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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否包含乡镇财政部门?

1.请问《政府采购法》中的:“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否包含乡镇的财政所(财政局)?2.镇政府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遇到投诉应该由县级财政部门处理,还是由镇财政所(财政局)处理?3.《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设立集中采购机构,一些地方的功能区(园区)相对独立,市级人民政府也通过赋权给与其一定的权利,实际与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拥有的管理权限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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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政府采购项目可否要求仅生产商才能参与?

我有几个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希望得到您的回复:1.政府采购货物,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可否只要求生产商参与?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大体系认证,可否作为加分条件?3.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能否作为资格或加分条件?答:1.政府采购项目中一般不得要求仅生产厂商参与。2.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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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招标文件没有约定分包,中标后还可以分包吗?

招标文件没有约定分包,中标后还可以分包吗?答:不可以。采购人允许中标人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财政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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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如何理解“投诉事项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

94号令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某采购项目在投诉阶段被认定某项评审因素不合法,但已发布中标公告,所有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去掉该项评审因素的得分后,评审结果排序未发生改变或者排名第一的供应商还是原来那一家,这种情形属于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吗,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吗?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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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如何理解“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尤其是“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服务”,例如基建项目的可研、咨询、设计;市政设施维护养护是否属于“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服务”?答:技术服务标准统一是指货物、服务的技术指标完全一致或者基本一致,没有差别,或者这种差别对采购人而言不重要,这种情况应当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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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如何纠正重采购轻验收的现象?哪些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发履约验收公告?

如何纠正重采购轻验收的现象?哪些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发履约验收公告?答:针对重采购轻验收的现象,采购人应当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管,把履约验收工作嵌入到本单位内控管理流程中,建立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工作机制,包括制订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活动、出具验收报告、公布验收结果等。监管要加大依法采购、依法验收宣传力度,强化采购人是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厘清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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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重磅!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1部门联合发文:即日起,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来源: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去年,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继1117号文件出台后,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住建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严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展,至2023年11月30日结束。重点治理内容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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